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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法規:

第26/200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25/2001

刊登日期:

2001.6.20

版數:

2902

  • 委任文化諮詢委員會的成員。

葡文版本

相關類別 :
  • 文化諮詢委員會 -

  • 第26/200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之職權,並根據三月二十七日第65/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第四款的規定,委任下列人士作為文化諮詢委員會的成員:

    李鵬翥;
    沙雁期;
    馬若龍;
    查偉革;
    胡國年;
    陸 昌;
    崔世平;
    張 毅;
    黃如楷;
    劉龍龍;
    鄧奕生;
    黎榮照;
    薛力勤;
    蘇樹輝。

    二零零一年六月八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崔世安

    ———

    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日於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譚俊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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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查閱:

    澳門特別行政區法例 - 光碟
    (20/12/1999 - 31/12/2005)
    印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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