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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47/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11/2005

刊登日期:

2005.3.14

版數:

275-280

  • 核准及執行審計署二零零五年財政年度的本身預算。

葡文版本

相關法規 :
  • 第53/93/M號法令 - 修改自治機關及基金會之財政制度──若干廢止。
  • 第11/1999號法律 - 通過《審計署組織法》。
  • 第8/1999號行政法規 - 訂定審計署部門的組織與運作。
  • 相關類別 :
  • 審計署 -

  • 第47/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2/2004號法律第四條第一款、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四條第二款、第11/1999號法律第二十八條及經第17/2000號行政法規修訂的第8/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核准審計署二零零五年財政年度之本身預算,並於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起開始執行,預計收入及開支之金額均為$39,645,000.00(澳門幣仟玖佰陸拾肆萬伍仟元整),該預算為本批示之組成部份。

    二零零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

    審計署二零零五年財政年度本身預算

    收入預算

    經濟分類 收入項目 金額(澳門幣)
     

    經常性收入

    27,644,000.00
    04-00-00-00 財產之收益  
    04-03-00-00 利息——其他部門  
    04-03-01-00 存款 1,000.00
    05-00-00-00 轉移  
    05-01-00-00 公營部門  
    05-01-01-00 澳門特別行政區總預算轉移 27,641,000.00
    07-00-00-00 勞務及非耐用品之出售  
    07-10-00-00 雜項——其他部門  
    07-10-01-00 各項廢物之出售 1,000.00
    08-00-00-00 其他經常收入  
    08-05-00-00 偶然性及未指明之收益 1,000.00
     

    資本收入

    12,001,000.00
    13-00-00-00 其他資本之收入  
    13-01-00-00 上年度管理結餘 12,000,000.00
    14-00-00-00 非從支付中扣減之退回 1,000.00
     

    總收入

    39,645,000.00

    開支預算

    經濟分類 開支項目 金額
    (澳門幣)
     

    經常性開支

    39,095,000.00
    01-00-00-00 人員 29,428,000.00
    01-01-00-00 固定及長期報酬  
    01-01-01-00 法律通過之編制人員  
    01-01-01-01 薪俸或服務費 16,010,000.00
    01-01-01-02 年資獎金 90,000.00
    01-01-02-00 編制以外人員  
    01-01-02-01 報酬 4,200,000.00
    01-01-02-02 年資獎金 10,000.00
    01-01-05-00 臨時人員工資  
    01-01-05-01 工資 1,300,000.00
    01-01-06-00 重疊薪俸 370,000.00
    01-01-07-00 固定及長期酬勞 150,000.00
    01-01-08-00 固定及長期招待費 235,000.00
    01-01-09-00 聖誕津貼 1,900,000.00
    01-01-10-00 假期津貼 1,900,000.00
    01-02-00-00 附帶報酬  
    01-02-01-00 不定或臨時酬勞 350,000.00
    01-02-03-00 超時工作  
    01-02-03-00-01 額外工作 1,500,000.00
    01-02-06-00 房屋津貼 600,000.00
    01-02-10-00 各項補助——現金 30,000.00
    01-03-00-00 實物補助  
    01-03-01-00 私人電話 80,000.00
    01-03-03-00 服裝及個人用品——實物 18,000.00
    01-05-00-00 社會福利金  
    01-05-01-00 家庭津貼 200,000.00
    01-05-02-00 各項補助——社會福利金 200,000.00
    01-06-00-00 負擔補償  
    01-06-03-00 交通費——負擔補償  
    01-06-03-01 啟程津貼 35,000.00
    01-06-03-02 日津貼 200,000.00
    01-06-03-03 其他補助——負擔補償 20,000.00
    01-06-04-00 各項補助——負擔補償 30,000.00
    02-00-00-00 資產及勞務 5,738,000.00
    02-01-00-00 耐用品  
    02-01-04-00 教育、文化及康樂用品 80,000.00
    02-01-06-00 榮譽及招待物品 10,000.00
    02-01-07-00 辦事處設備 470,000.00
    02-01-08-00 其他耐用品 50,000.00
    02-02-00-00 非耐用品  
    02-02-02-00 燃油及潤滑劑 28,000.00
    02-02-04-00 辦事處消耗 180,000.00
    02-02-07-00 其他非耐用品 90,000.00
    02-03-00-00 勞務之取得  
    02-03-01-00 資產之保養及利用 300,000.00
    02-03-02-00 設施之負擔  
    02-03-02-01 電費 300,000.00
    02-03-02-02 設施之其他負擔 820,000.00
    02-03-03-00 衛生負擔 10,000.00
    02-03-04-00 資產租賃 1,860,000.00
    02-03-05-00 交通及通訊  
    02-03-05-01 特別假期之交通費 280,000.00
    02-03-05-02 其他原因之交通費 450,000.00
    02-03-05-03 交通及通訊之其他負擔 200,000.00
    02-03-06-00 招待費 100,000.00
    02-03-07-00 廣告及宣傳 100,000.00
    02-03-08-00 各項特別工作 100,000.00
    02-03-09-00 未列明之負擔  
    02-03-09-00-01 員工培訓 80,000.00
    02-03-09-00-02 其他未列明之負擔 230,000.00
    04-00-00-00 經常轉移 3,830,000.00
    04-01-00-00 公營部門  
    04-01-02-00 自治基金組織  
    04-01-02-01 退休基金  
    04-01-02-01-01 退休金補償 3,400,000.00
    04-01-02-01-02 撫卹金補償 380,000.00
    04-02-00-00 私立機構  
    04-02-00-00-01 資助社團活動 50,000.00
    05-00-00-00 其他經常開支 99,000.00
    05-02-00-00 保險  
    05-02-01-00 人員 18,000.00
    05-02-02-00 物料 6,000.00
    05-02-03-00 不動產 6,000.00
    05-02-04-00 車輛 8,000.00
    05-03-00-00 返還 5,000.00
    05-04-00-00 雜項  
    05-04-00-00-10 備用撥款  
    05-04-00-00-12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第二章第三條五款規定選擇之補償 45,000.00
    05-04-00-00-19 社會保障基金供款之支付 11,000.00
     

    資本開支

     
    07-00-00-00 投資 550,000.00
    07-10-00-00 機械及設備 550,000.00
     

    總開支

    39,645,000.00

    二零零五年二月十八日於審計署

    審計長 蔡美莉

    審計署人員編制

    人員組別 級別 官職及職程 職位數目
    領導及主管   局長 1
    廳長 1
    處長 3
    首席審計師 2
    高級審計師 4
    審計師 6
    高級技術員 9 高級技術員 29
    技術員 8 技術員 1
    翻譯 - 翻譯員 1
    專業技術 7 技術輔導員 4
    5 助理技術員 12
    行政 5 行政文員 2
      總數 66

    法規:

    第48/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11/2005

    刊登日期:

    2005.3.14

    版數:

    281

    • 發行並流通以“澳門圖書館”為題,屬特別發行的郵票。

    葡文版本

    相關法規 :
  • 第88/99/M號法令 - 訂定在提供郵政服務,設置及使用郵政基礎設施時須遵守之一般原則。
  • 相關類別 :
  • 集郵 - 郵政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第48/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十一月二十九日第88/99/M號法令第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經考慮郵政局的建議,除現行郵票外,自二零零五年四月十五日起,發行並流通以「澳門圖書館」為題,屬特別發行之郵票,面額與數量如下:

    澳門幣一元 275,000枚
    澳門幣一元五角 275,000枚
    澳門幣二元 275,000枚
    澳門幣三元五角 275,000枚
    含面額澳門幣八元郵票之小型張 275,000枚

    二、該等郵票印刷成九萬一千六百六十六張小版張,其中二萬二千九百一十六張將保持完整,以作集郵用途。

    三、本批示自公佈之日起生效。

    二零零五年三月三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法規:

    第49/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11/2005

    刊登日期:

    2005.3.14

    版數:

    281-286

    • 核准及執行印務局二零零五年財政年度的本身預算。

    葡文版本

    相關法規 :
  • 第53/93/M號法令 - 修改自治機關及基金會之財政制度──若干廢止。
  • 相關類別 :
  • 印務局 -

  • 第49/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2/2004號法律第四條第一款及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核准印務局二零零五年財政年度之本身預算,並由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起開始執行,預計收入及開支之金額均為$70,600,000.00(澳門幣柒仟零陸拾萬圓整),該預算為本批示之組成部分。

    二零零五年三月三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

    印務局二零零五財政年度本身預算

    收入名稱 金額
    每條 每章
         

    經常收入

       
    04 00 00 財產之收益    
    04 03 00 利息——其他部門    
    04 03 01 銀行存款利息   $ 200,000.00
    05 00 00 轉移    
    05 01 00 公營部門    
    05 01 01 特區政府津貼   $--
    07 00 00 勞務及非耐用品之出售    
    07 08 00 雜項——公營部門    
    07 08 01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其副刊及目錄之出售 $ 100,000.00  
    07 08 02 公告、告示、通告及其他之刊登 $ 10,200,000.00  
    07 08 03 表格及小冊子之出售 $ 6,500,000.00  
    07 08 04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訂閱 $ 500,000.00  
    07 08 05 提供予公共部門之表格、書籍及刊物 $ 23,000,000.00  
    07 08 06 為私人服務 $ 30,000.00  
    07 10 00 雜項——其他部門    
    07 10 01 各項手續費 $ 10,000.00 $ 40,340,000.00
    08 00 00 其他經常收入    
    08 04 00 臨時及未列明之收入   $ 30,000.00
         

    資本收入

       
    13 00 00 其他資本收入    
    13 01 00 上年度管理之結餘   $ 30,000,000.00
    14 00 00 非從支付中扣減之退回   $ 30,000.00

    總計

      $ 70,600,000.00

     

    開支名稱 金額
    每條 每章
           

    經常開支

       
    01 00 00 00 人員    
    01 01 00 00 固定及長期報酬    
    01 01 01 00 法律通過之編制人員    
    01 01 01 01 薪俸或服務費 $ 9,800,000.00  
    01 01 01 02 年資獎金 $ 240,000.00 $ 10,040,000.00
    01 01 02 00 編制以外人員    
    01 01 02 01 報酬 $ 2,350,000.00  
    01 01 02 02 年資獎金 $-- $ 2,350,000.00
    01 01 03 00 各類人員報酬    
    01 01 03 01 報酬 $--  
    01 01 03 02 年資獎金 $-- $--
    01 01 04 00 編制人員工資    
    01 01 04 01 工資 $ 3,700,000.00  
    01 01 04 02 年資獎金 $ 320,000.00 $ 4,020,000.00
    01 01 05 00 臨時人員工資    
    01 01 05 01 工資   $ 5,350,000.00
    01 01 06 00 重疊薪俸   $ 350,000.00
    01 01 07 00 固定及長期酬勞   $ 220,000.00
    01 01 09 00 聖誕津貼   $ 1,700,000.00
    01 01 10 00 假期津貼   $ 1,800,000.00
    01 02 00 00 附帶報酬    
    01 02 03 00 超時工作    
    01 02 03 00-01 額外工作   $ 600,000.00
    01 02 04 00 錯算補助   $ 30,000.00
    01 02 05 00 出席費   $--
    01 02 06 00 房屋津貼   $ 1,000,000.00
    01 03 00 00 實物補助    
    01 03 01 00 私人電話   $ 8,000.00
    01 03 02 00 膳食及住宿-實物   $ 35,000.00
    01 05 00 00 社會福利金    
    01 05 01 00 家庭津貼   $ 400,000.00
    01 05 02 00 各項補助-社會福利金   $ 30,000.00
    01 06 00 00 負擔補償    
    01 06 02 00 服裝及個人用品-負擔補償   $ 40,000.00
    01 06 03 00 交通費-負擔補償    
    01 06 03 01 啟程津貼 $ 20,000.00  
    01 06 03 02 日津貼 $ 50,000.00  
    01 06 03 03 其他補助-負擔補償 $ 10,000.00 $ 80,000.00
    02 00 00 00 資產及勞務    
    02 01 00 00 耐用品    
    02 01 04 00 教育、文化及康樂用品   $ 35,000.00
    02 01 05 00 工場、修理廠及化驗室用品   $--
    02 01 06 00 榮譽及招待物品   $ 1,000.00
    02 01 07 00 辦事處設備   $ 100,000.00
    02 01 08 00 其他耐用品   $ 200,000.00
    02 02 00 00 非耐用品    
    02 02 01 00 原料及附料   $ 5,000,000.00
    02 02 02 00 燃油及潤滑劑   $ 70,000.00
    02 02 04 00 辦事處消耗   $ 150,000.00
    02 02 07 00 其他非耐用品   $ 120,000.00
    02 03 00 00 勞務之取得    
    02 03 01 00 資產之保養及利用   $ 1,800,000.00
    02 03 02 00 設施之負擔    
    02 03 02 01 電費 $ 800,000.00  
    02 03 02 02 設施之其他負擔 $ 200,000.00 $ 1,000,000.00
    02 03 03 00 衛生負擔   $ 15,000.00
    02 03 04 00 資產租賃   $ 81,000.00
    02 03 05 00 交通及通訊    
    02 03 05 01 特別假期之交通費 $ 250,000.00  
    02 03 05 02 其他原因之交通費 $ 30,000.00  
    02 03 05 03 交通及通訊之其他負擔 $ 400,000.00 $ 680,000.00
    02 03 06 00 招待費   $ 20,000.00
    02 03 07 00 廣告及宣傳   $ 30,000.00
    02 03 08 00 各項特別工作   $ 1,500,000.00
    02 03 09 00 未列明之負擔    
    02 03 09 00-01 人員培訓 $ 100,000.00  
    02 03 09 00-02 雜項 $ 100,000.00 $ 200,000.00
    04 00 00 00 經常轉移    
    04 01 00 00 公營部門    
    04 01 02 00 自治基金組織    
    04 01 02 01 退休基金會    
    04 01 02 01-01 退休金補償 $ 2,550,000.00  
    04 01 02 01-02 撫卹金補償 $ 285,000.00 $ 2,835,000.00
    04 01 05 01 澳門廣播電視有限公司之公司資本之出資   $ 40,000.00
    05 00 00 00 其他經常開支    
    05 02 00 00 保險    
    05 02 01 00 人員   $ 20,000.00
    05 02 02 00 物料   $ 20,000.00
    05 02 04 00 車輛   $ 20,000.00
    05 03 00 00 返還    
    05 03 00 00-01 不適當徵收之收益之返還   $ 10,000.00
    05 04 00 00 雜項    
    05 04 00 01 負擔之備用金撥款   $ 22,819,000.00
    05 04 00 00-05 未列明偶然的開支   $ 55,000.00
    05 04 00 00-19 社會保障基金供款之支付   $ 26,000.00
           

    資本開支

       
    07 00 00 00 投資    
    07 09 00 00 運輸物料   $ 200,000.00
    07 10 00 00 機械及設備   $ 5,500,000.00

    總計

      $ 70,600,000.00

    二零零五年二月十七日於印務局——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馬丁士,委員:梁禮亨,莊綺雯(財政局代表)

    法規:

    第50/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11/2005

    刊登日期:

    2005.3.14

    版數:

    287-291

    • 核准及執行消費者委員會二零零五年財政年度的本身預算。

    葡文版本

    相關法規 :
  • 第53/93/M號法令 - 修改自治機關及基金會之財政制度──若干廢止。
  • 相關類別 :
  • 消費者委員會 -

  • 第50/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2/2004號法律第四條第一款及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核准消費者委員會二零零五年財政年度之本身預算,並於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起開始執行,預算收入及開支之金額均為$8,000,000.00(澳門幣捌佰萬圓整),該預算為本批示之組成部分。

    二零零五年三月三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

    消費者委員會二零零五年財政年度之本身預算

    收入預算

    經濟分類 金額
    (澳門幣)
    編號 收入項目
           

    經常收入

     
    05 00 00 00 轉移  
    05 01 00 00 公營部門  
    05 01 01 00 澳門特別行政區預算之津貼 7,922,800.00
           

    資本收入

     
    13 00 00 00 其他資本收入  
    13 01 00 00 上年度管理期間之結餘 77,200.00
    14 00 00 00 非從支付中扣減之退回 -
    14 00 00 02 其他退回 -

    收入總計

    8,000,000.00

    開支預算

    經濟分類 金額
    (澳門幣)
    編號 開支項目
             

    經常開支

     
    01 00 00 00   人員  
    01 01 00 00   固定及長期報酬  
    01 01 01 00   法律通過之編制人員  
    01 01 01 01   薪俸或服務費 860,000.00
    01 01 01 02   年資獎金 9,200.00
    01 01 02 00   編制以外人員  
    01 01 02 01   報酬 2,750,000.00
    01 01 05 00   臨時人員工資  
    01 01 05 01   工資 290,000.00
    01 01 06 00   重疊薪俸 10,000.00
    01 01 07 00   固定及長期酬勞 195,000.00
    01 01 09 00   聖誕津貼 330,000.00
    01 01 10 00   假期津貼 330,000.00
    01 02 00 00   附帶報酬  
    01 02 03 00   超時工作 30,000.00
    01 02 04 00   錯算補助 30,000.00
    01 02 05 00   出席費 71,500.00
    01 02 06 00   房屋津貼 132,000.00
    01 03 00 00   實物補助  
    01 03 01 00   私人電話 6,000.00
    01 05 00 00   社會福利金  
    01 05 01 00   家庭津貼 98,000.00
    01 05 02 00   各類補助——社會福利金 6,900.00
    01 06 00 00   負擔補償  
    01 06 02 00   服裝及個人用品——負擔補償 4,200.00
    01 06 03 00   交通費——負擔補償  
    01 06 03 01   啟程津貼 30,000.00
    01 06 03 02   日津貼 100,000.00
    01 06 03 03   其他補助——負擔補償 1,200.00
    02 00 00 00   資產及勞務  
    02 01 00 00   耐用品  
    02 01 04 00   教育、文化及康樂用品 5,000.00
    02 01 06 00   榮譽及招待物品 1,000.00
    02 01 07 00   辦事處設備 15,000.00
    02 01 08 00   其他耐用品 10,000.00
    02 02 00 00   非耐用品  
    02 02 02 00   燃油及潤滑劑 30,000.00
    02 02 04 00   辦事處消耗 110,000.00
    02 02 07 00   其他非耐用品 40,000.00
    02 03 00 00   勞務之取得  
    02 03 01 00   資產之保養及利用 150,000.00
    02 03 02 00   設施之負擔  
    02 03 02 01   電費 130,000.00
    02 03 02 02   設施之其他負擔 60,000.00
    02 03 03 00   衛生負擔 8,000.00
    02 03 05 00   交通及通訊  
    02 03 05 01   特別假期之交通費 310,000.00
    02 03 05 02   其他原因之交通費 150,000.00
    02 03 05 03   交通及通訊之其他負擔 230,000.00
    02 03 06 00   招待費 80,000.00
    02 03 07 00   廣告及宣傳 506,000.00
    02 03 08 00   各項特別工作 280,000.00
    02 03 09 00   未列明之負擔 50,000.00
    04 00 00 00   經常轉移  
    04 01 00 00   公營部門  
    04 01 02 00   自治基金組織  
    04 01 02 01   退休基金會  
    04 01 02 01 01 退休金補償 362,000.00
    04 01 02 01 02 撫恤金補償 41,000.00
    04 04 00 00   外地  
    04 04 00 01   協會會費 50,000.00
    05 00 00 00   其他經常開支  
    05 02 00 00   保險  
    05 02 01 00   人員 6,000.00
    05 02 02 00   物料 5,800.00
    05 02 04 00   車輛 5,000.00
    05 04 00 00   雜項  
    05 04 00 01   備用金撥款 77,200.00
    05 04 00 00 19 有關社會保障基金供款之負擔 4,000.00

    開支總計

    8,000,000.00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七日於澳門,消費者委員會——消費者委員會全體委員會——主席:崔世昌 ,委員:飛文基,姚汝祥,李萊德,黃國勝,馮國康,林淑源,林日初

    法規:

    第51/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11/2005

    刊登日期:

    2005.3.14

    版數:

    291

    • 發行並流通以“西灣大橋”為題,屬特別發行的郵票。

    葡文版本

    相關法規 :
  • 第88/99/M號法令 - 訂定在提供郵政服務,設置及使用郵政基礎設施時須遵守之一般原則。
  • 相關類別 :
  • 集郵 - 郵政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第51/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十一月二十九日第88/99/M號法令第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經考慮郵政局的建議,除現行郵票外,自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三日起,發行並流通以「西灣大橋」為題,屬特別發行之郵票,面額與數量如下:

    澳門幣一元 275,000枚
    澳門幣三元五角 275,000枚
    含面額澳門幣八元郵票之小型張 275,000枚

    二、本批示自公佈之日起生效。

    二零零五年三月三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法規:

    第52/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11/2005

    刊登日期:

    2005.3.14

    版數:

    291-300

    • 核准及執行社會工作局二零零五年財政年度的本身預算。

    葡文版本

    相關法規 :
  • 第53/93/M號法令 - 修改自治機關及基金會之財政制度──若干廢止。
  • 相關類別 :
  • 社會工作局 -

  • 第52/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2/2004號法津第四條第一款及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核准社會工作局二零零五年財政年度之本身預算,並於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起開始執行,預計收入及開支之金額均為$534,787,000.00(澳門幣伍億仟肆佰柒拾捌萬柒仟元整),該預算為本批示之組成部份。

    二零零五年三月三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

    社會工作局二零零五年財政年度本身預算

    收入

    單位: 澳門幣

    經濟分類 金額
    編號 收入名稱
           

    經常收入

     
    03 00 00   費用,罰款及其他金錢上之制裁  
    03 01 00   費用  
    03 01 01   社會設施之牌照費 4,000.00
    03 02 00   罰款及其他金錢上之制裁  
    03 02 01   官方實體之交付 1,000.00
    03 02 02   社會設施之交付 3,000.00
    04 00 00   財產之收益  
    04 03 00   利息——其他部門 10,000.00
    05 00 00   轉移  
    05 01 00   公營部門  
    05 01 01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在慈善及社會活動方面之共同分擔 510,044,300.00
    05 01 02   指定予社會工作局之收入  
    05 01 02 03 不足一角之獎金餘額款之50% 17,300,000.00
    05 01 02 05 得獎而逾期未領取之彩票之所得 1,500,000.00
    05 01 02 06 1%附加租金(賽馬——第九條款) 408,700.00
    05 01 03   公共部門在社區活動方面之共同分擔 40,000.00
    05 07 00   其他部門  
    05 07 01   捐贈 40,000.00
    07 00 00   勞務及非耐用品之出售  
    07 01 00   房屋租金 70,000.00
    07 02 00   樓宇租金——公營部門 5,000.00
    07 10 00   雜項——其他部門  
    07 10 01   各項手續費 10,000.00
    07 10 03   社會工作局食堂供應膳食之收入 150,000.00
    08 00 00   其他經常收入  
    08 04 00   臨時及其他未列明之收入 100,000.00
    08 07 00   來自再出售因扣押而出現空位之運輸憑證之代辦處之收入 1,000.00
    經常收入總計 529,687,000.00
           

    資本收入

     
    13 00 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