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
法規: | 第222/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 公報編號: | 33/2008 | 刊登日期: | 2008.8.13 | 版數: | 8006 | | |
| |
葡文版本 |
第222/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2/2007號行政法規第四條第一款及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審計署助理審計長高展鵬學士,自二零零八年九月二日起,續任兩年。
二零零八年八月一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
二零零八年八月四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何永安
請使用
Adobe Reader 7.0或以上閱讀PDF版本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