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法規:

第106/201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47/2014

刊登日期:

2014.11.19

版數:

20367

  • 將一名在澳門投資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擔任職務的人士的臨時定期委任續期。
相關法規 :
  • 第14/2011號行政法規 - 設立澳門投資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  
    相關類別 :
  • 工商業發展基金 - 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 - 勞工事務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06/201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經濟財政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三條第一款(二)項、第121/2009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條第一款b)項及第14/2011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陳景良在澳門投資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擔任職務的臨時定期委任,自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起續期一年。

    二、每月報酬相等於獲委任人在勞工事務局原職位的報酬,有關報酬及按原薪俸計算繼續為醫療福利、退休金及撫卹金作出扣除的僱主實體負擔由勞工事務局承擔。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七日

    經濟財政司司長 譚伯源

    法規:

    第107/201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47/2014

    刊登日期:

    2014.11.19

    版數:

    20367-20368

    •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勞工事務局局長,作為簽訂“提供保安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相關類別 :
  • 勞工事務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07/201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經濟財政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三條及第七條,以及經第27/2011號行政命令修改的第121/2009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第二款(三)項及第五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轉授一切所需權力予勞工事務局局長黃志雄或其法定代任人,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作為簽署人,與“長城保安服務有限公司”簽訂“提供保安服務”的合同。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二日

    經濟財政司司長 譚伯源

    ———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二日於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陸潔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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