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

法規:

第29/2016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25/2016

刊登日期:

2016.6.20

版數:

550

  • 廢止八月十八日第155/84/M號訓令、七月九日第134/90/M號訓令、十月二十六日第216/92/M號訓令及十一月二十八日第245/94/M號訓令。
廢止 :
  • 第155/84/M號訓令 - 核准「澳門怡東」酒店安裝及使用一座無線電通訊網。
  • 第134/90/M號訓令 - 核准「澳門基金會」安裝及使用一地面流動服務無線電通訊網。
  • 第216/92/M號訓令 - 七月九日第134/90/M號訓令第一條給予新行文(將給予澳門基金會地面流動無線電通訊網之政府權利轉為給予澳門大學)。
  • 第245/94/M號訓令 - 許可海洋花園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安裝及使用一地面流動無線電通訊網絡。
  •  
    相關類別 :
  • 郵電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29/2016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由於相關之權利人要求廢止分別由八月十八日第155/84/M號訓令、經十月二十六日第216/92/M號訓令修改的七月九日第134/90/M號訓令及十一月二十八日第245/94/M號訓令賦予有關安裝及使用傳呼服務及陸地移動服務無線電通訊網之第21/84號、第20/83號及第044/94號政府許可;

    經電信管理局建議;

    運輸工務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六條第一款(四)項及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獨一條:廢止八月十八日第155/84/M號訓令、七月九日第134/90/M號訓令、十月二十六日第216/92/M號訓令及十一月二十八日第245/94/M號訓令。

    二零一六年六月十日

    運輸工務司司長 羅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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