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更正

公報編號:

30/2016

刊登日期:

2016.7.25

版數:

755

  • 更正第14/2016號行政法規。
相關法規 :
  • 第14/2016號行政法規 - 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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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類別 :
  • 澳門公職法律制度 - 公共行政及公務人員事務 - 行政公職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更正

    鑑於刊登於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三日第二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文本有不正確之處,現根據第3/1999號法律《法規的公佈與格式》第九條的規定,更正如下:

    一、中文文本第二條(五)項:

    原文為:“……指為填補……”

    應改為:“……指在公職局監督下,為填補……”。

    二、第三十七條第四款:

    原文為:“……上條第四款最後部分……”

    應改為:“……上條第三款最後部分……”。

    二零一六年七月十四日

    行政長官 崔世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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