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基金會

通告一則,關於廢止為填補二等技術輔導員五缺及二等助理技術員五缺,以考試方式進行的普通入職開考。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三日之批示,刊登於二零零九年四月八日第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隨後透過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二日第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所刊登的通告被修改的、為填補退休基金會人員編制專業技術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五缺及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五缺,以考試方式進行的普通入職開考,因違反《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四十六條第三款c)項及第五十一條第二款g)項的規定,根據《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三十條的規定予以廢止。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