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總局
為填補二等高級資訊技術員一缺,以考試方式進行普通入職開考的應考人成績表。
警察總局為填補人員編制資訊人員組別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資訊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五日第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試方式進行普通入職開考的通告,現公布應考人考試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1.º 鄭,奇添 7.96 2.º 徐,健進 6.35 3.º 葉,家輝 6.34 4.º 蔡,奮燊 6.12 5.º 陳,伯良 5.99 被淘汰之應考人: a)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五條第三款的規定:二十名。 b)根據上述通則第六十二條第九款的規定: ——因缺席知識考試:二十四名。 ——因缺席專業面試:五名。 按照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於警察總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廳長 趙汝民 委員:顧問高級技術員 鄺耀漢 首席高級技術員 黃永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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