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為填補二等高級技術員五缺,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入職開考的應考人成績表。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為填補文職人員編制高級技術人員組別內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五缺,經於二零零九年三月四日第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入職開考的開考通告。現公佈投考人評核名單如下: 合格投考人: 分 1.º 何嘉慧 7.10 2.º 李雲海 6.95 3.º 關雪芬 6.90 4.º 黃健強 6.85 5.º 陳淑慧 6.60 6.º 黃文櫻 6.39 7.º 梁喜欣 6.35 8.º 方貴安* 6.30 9.º 梁佩欣 6.30 10.º 黃寶儀* 6.25 11.º 鄺詠雯 6.25 12.º 譚志廣 6.23 13.º 梁家輝 6.21 14.º 麥淑怡 6.20 15.º 阮紹祖 6.15 16.º 彭蓬亮 6.09 17.º 呂燕屏 6.07 18.º 馬永漢 6.05 19.º 黃志勇 6.03 20.º 勞佩虹 5.99 21.º 劉靄凝 5.98 22.º 李曉青 5.97 23.º 鮑麗卿 5.93 24.º 戴如玉 5.92 25.º 黃漢生 5.91 26.º 袁慈結* 5.88 27.º 余寶珠 5.88 28.º 鄭國華 5.87 29.º 吳雅婷 5.83 30.º 王浴楠 5.80 31.º 陳佩珊 5.78 32.º 王蕙蘭 5.77 33.º 黃禧驥 5.75 34.º 孫金鳳* 5.70 35.º 李卓敏 5.70 36.º 陳海珊 5.69 37.º 趙雅賢 5.68 38.º 余淑慧* 5.67 39.º 麥麗珍 5.67 40.º 李國彥 5.64 41.º 張少艾 5.63 42.º 莫嘉麗 5.62 43.º 麥海蘭 5.58 44.º 曾翔 5.45 45.º 韋翠怡 5.40 46.º 劉淑雯 5.33 47.º 何靜思 5.22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合格之投考人屬優先次序。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合格之投考人按其在評核名單上之次序出任空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二條第九款的規定而被淘汰的投考人:245名。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五條第三款的規定而被淘汰的投考人:489名。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投考人須自評核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提起上訴。 (經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七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九年九月十八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消防總長 鄒家昌 正選委員:首席高級技術員 潘潔儀 警司 陳淑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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