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第49/95/M號法令,
規範登記局局長助理及公共公證員助理之通則。
-
第15/GM/98號批示,
核准司法文員職程之入職實習,司法文員職程之晉升及法院書記長職位之任用培訓課程規章。
-
第16/GM/98號批示,
核准登記局局長及公證員職程之入職實習規章。
-
第17/GM/98號批示,
核准登記暨公證文員職程之入職實習及晉升培訓課程規章。
-
第66/99/M號法令,
核准《私人公證員通則》─若干廢止。
-
第5/2001號行政法規,
訂定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的組織及運作──若干廢止。
-
第17/2001號行政法規,
核准《進入法院及檢察院司法官團的培訓課程及實習章程》。
-
第44/2001號行政命令,
核准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的標誌。
-
第212/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內部規章。
-
第246/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
關於參與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教學委員會會議的成員的每月報酬,以及該中心的教員及培訓導師的報酬。
-
第108/2003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進入法院及檢察院司法官團的培訓課程及實習的實習員所使用工作證的式樣——廢止第23/2003號行政長官批示
-
第10/2003號行政法規,
核准法務公庫制度——若干廢止。
-
第3/2003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訂定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工作人員的特別辦公時間
-
第7/2004號法律,
訂定司法輔助人員通則
-
第30/2004號行政法規,
訂定司法輔助人員的聘任、甄選及培訓程序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