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85/89/M號法令,
訂定澳門公共行政機關領導及指導人員章程事宜--若干撤銷。
-
第20/97/M號法令,
規定擔任領導或主管官職之人員轉入超額狀況。
-
第25/97/M號法令,
對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引入若干修改——若干廢止 重新公布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全文,該法令係訂定澳門公共行政機關之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
-
第86/89/M號法令,
訂定澳門公職一般及特別職程制度--若干撤銷。
-
第13/96/M號法律,
改正澳門公共行政職程之異常狀況。
-
第46/98/M號法令,
規範進入法律範疇高級技術員職程之資格。
-
第87/89/M號法令,
核准澳門公職人員章程──若干撤銷。
-
第1/91/M號法令,
關於訂定分配予本地區公職人員房屋之租金支付制度事宜。
-
第21/GM/95號批示,
確定澳門公共行政當局新的正常辦公時間。
-
第45/GM/95號批示,
說明具有財政自治權之實體承擔為其提供服務之工作人員在衛生護理方面之負擔之規定。
-
第25/96/M號法令,
規範編制外散位工人及助理人員之社會保障狀況,及在其確定終止職務時給予金錢補償。
-
第24/96/M號法律,
許可編制外合同人員之扣除之退還。
-
第62/98/M號法令,
修改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
-
第65/GM/99號批示,
核准本批示附件之印件格式。
-
第43/92/M號法令,
訂定維持在一九九零年十二月廿六日前任職的外聘人員享有特別假期的權利。
-
第38/95/M號法令,
解釋在納編程序及將退休金∕撫恤金之支付責任轉予退休事務管理局之程序兩範圍內之若干特別情況。
-
第8/GM/97號批示,
核准關於外聘人員之錄取、續期或狀況 更改以及職務終止之印件格式——廢止八月三日第44/GM/95號批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