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務局 葡文版
英文版
澳門特別行政區

   Skip Navigation LinksHome > 法例 > 國際法 > 雙邊協議 > 法律及司法合作類

法律及司法合作類


  1.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瑞士聯邦委員會關於接收未經許可逗留的人的協定》 - 二零零五年十月二十八日在澳門簽訂
  2.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歐洲共同體關於接收沒有居留許可的人的協定》 - 二零零三年十月十三日在盧森堡簽訂
  3.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與葡萄牙共和國法律及司法協助協定》 -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七日在里斯本簽訂
  4. 葡萄牙政府與澳門政府締結之《關於轉移被判刑者之協定》 -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日簽訂。



 

印務局
澳門官印局街
電話: (853) 2857 3822 - 圖文傳真: (853) 2859 6802
電子郵件: info@io.gov.mo
使用須知


© 2008 - 印務局 - 更新資料日期: 2008年12月2日

ts= 12/2/2008 4:44:24 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