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公約》
《道路交通公約》, 1949年9月19日於日內瓦
1949/09/19
日內瓦
第72/2001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作為一九四九年九月十九日於日內瓦簽署的《道路交通公約》的締約國作出的有關將該公約繼續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通知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