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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國際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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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 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國際公約, 1972年11月23日於巴黎
   
分類 : 文化 - 國際法
簽署日期 : 23/11/1972
簽署地點 : [ 巴黎 ]
正本 : [ 阿拉伯文 - ]
[ 英文 - ]
[ 法文 - 《公報》編號: 38, 第一組, 1998年9月21日, 第 1185 ]
[ 俄文 - ]
[ 西班牙文 - ]
譯文 : [ 中文 - 《公報》編號: 38, 第一組, 1998年9月21日, 第 1185 ]
[ 葡文 - 《公報》編號: 38, 第一組, 1998年9月21日, 第 1185 ]
通知書: 第33/2001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作出的有關通知書,作為一九七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於巴黎簽署的《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保管實體之聯合國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總幹事,有關公約將繼續在澳門特別行政區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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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 印務局 - 更新資料日期: 2009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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