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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危險廢物越境轉移及其處置巴塞爾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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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 控制危險廢物越境轉移及其處置巴塞爾公約, 1989年3月22日於巴塞爾
   
分類 : 環境 - 國際法
簽署日期 : 22/03/1989
簽署地點 : [ 巴西利亞 ]
正本 : [ 阿拉伯文 - ]
[ 中文 - 《公報》編號: 34, 第一組, 1999年8月23日, 第 3143-3185 ]
[ 英文 - 《公報》編號: 34, 第一組, 1999年8月23日, 第 3143-3185 ]
[ 法文 - ]
[ 俄文 - ]
[ 西班牙文 - ]
譯文 : [ 葡文 - 《公報》編號: 34, 第一組, 1999年8月23日, 第 3143-3185 ]
通知書: 第32/2002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就一九八九年三月二十二日於巴塞爾簽署的《控制危險廢物越境轉移及其處置的巴塞爾公約》繼續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承擔當事國責任的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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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 印務局 - 更新資料日期: 2009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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