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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共和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以換文方式就新加坡共和國駐香港總領事館領區擴大至澳門特別行政區達成的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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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 新加坡共和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以換文方式就新加坡共和國駐香港總領事館領區擴大至澳門特別行政區達成的協議, 二零零七年二月十七日/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七日。
   
分類 : 對外事務 - 國際法
簽署日期 : 17/02/2007
簽署地點 : [ 科威特 ]
關於 : [ 科威特 ]
正本 : [ 阿拉伯文 - 《公報》編號: 24, 第二組, 2008年6月11日, 第 5672-5677 ]
譯文 : [ 中文 - 《公報》編號: 24, 第二組, 2008年6月11日, 第 5672-5677 ]
[ 葡文 - 《公報》編號: 24, 第二組, 2008年6月11日, 第 5672-5677 ]
參閱: 第17/2008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科威特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以換文方式就科威特國駐香港總領事館領區擴大至澳門特別行政區達成的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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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 印務局 - 更新資料日期: 2008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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