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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006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全國性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中央銀行財產司法強制措施豁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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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2005號行政法規,
保留土地供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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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004號法律,
軍事設施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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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8/2003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經濟財政司司長,以簽署《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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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2/2003號行政長官批示,
豁免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官方代表機構的工作人員繳納第18/2003號行政法規第四條所規定的特別逗留證的簽發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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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2003號行政法規,
核准特別逗留證的式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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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2000號行政法規,
訂定中央人民政府駐澳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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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
更正公佈於十二月二十七日第二期第一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第7/1999號行政長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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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999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區域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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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999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授權特區接收原澳府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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