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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2009號行政命令,
將行政長官在“環境保護局”事務範圍內的執行權限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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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9/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該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為設於政府總部的空調系統提供維修保養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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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8/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該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為設於政府總部的電力、音響、燈光及通訊系統提供維修保養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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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9/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設立流感應變協調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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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2009號行政命令,
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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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009號行政長官公告,
關於社會文化司司長的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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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2009號行政命令,
委任保安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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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2/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訂定二零零九年行政長官選舉每一名候選人的競選活動開支的限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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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2009號行政命令,
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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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009號行政命令,
訂定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六日為行政長官選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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