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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駐布魯塞爾歐盟經濟貿易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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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類別的相關法規:  

相關內容:  
  • 第177/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一名工程師擔任澳門駐布魯塞爾歐盟經濟貿易辦事處主任的職務續期,並兼任澳門駐里斯本經濟貿易辦事處主任和澳門駐世界貿易組織經濟貿易辦事處主任的職務。
  • 第161/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職權授予澳門駐布魯塞爾歐盟經濟貿易辦事處主任。
  • 第349/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一名工程師以定期委任方式擔任中國澳門駐葡萄牙經濟貿易代表處主任職務的委任續期。
  • 第348/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一名工程師擔任駐歐盟澳門經濟貿易辦事處主任職務的委任續期。
  • 第314/2004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一名工程師以定期委任方式擔任駐歐盟澳門經濟貿易辦事處主任的委任續期,並兼任中國澳門駐葡萄牙經濟貿易代表處主任職務和澳門駐世界貿易組織經濟貿易辦事處主任的職務
  • 第313/2004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一名工程師以定期委任方式擔任中國澳門駐葡萄牙經濟貿易代表處主任職務的委任續期,並兼任駐歐盟澳門經濟貿易辦事處主任和澳門駐世界貿易組織經濟貿易辦事處主任的職務
  • 第319/2003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一名工程師以定期委任方式擔任中國澳門駐葡萄牙經濟貿易代表處主任職務的委任續期一年,並兼任駐歐盟澳門經濟貿易辦事處主任和澳門駐世界貿易組織經濟貿易辦事處主任的職務
  • 第178/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 已廢止 - 將若干權限授予駐歐盟澳門經濟貿易辦事處主任。
  • 更正, 刊登於二零零一年一月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期第二組第237/2000號批示的不正確之處。
  • 第237/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中國澳門駐葡萄牙經濟貿易代表處主任兼任駐歐盟澳門經濟貿易辦事處主任。
  • 123

政府機關批示摘錄,通告及公告:  

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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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 印務局 - 更新資料日期: 2009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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