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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
刊登於二零零八年九月十六日第三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的第256/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所核准的《樓宇管理資助計劃規章》第十條的中文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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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6/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樓宇管理資助計劃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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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0/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樓宇維修資助計劃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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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樓宇維修基金二零零八年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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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並執行樓宇維修基金二零零七年財政年度的本身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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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樓宇維修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正選成員及候補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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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樓宇維修無息貸款計劃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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