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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公職法律制度 -(一)領導和主管官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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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類別的相關法規:  
  • 第26/2009號行政法規, 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補充規定。
  • 第15/2009號法律, 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
  • 第25/97/M號法令, 對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引入若干修改——若干廢止 重新公布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全文,該法令係訂定澳門公共行政機關之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
  • 第8/87/M號法律, 修正第85/84/M號法令第五條及第88/84/M號法令第三、六、八條以及將指導及領導階層的索引表替換--撤消九月十三日第42/86/M號法令。

相關內容:  
  • 第203/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佈“拒絕許可第15/2009號法律第十九條所指人員於終止職務後從事私人業務的原則及標準”,以及申請許可時使用的印件的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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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 印務局 - 更新資料日期: 2010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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