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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9/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設立推動構建節水型社會工作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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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2008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訂立“澳門文化中心綜合劇院音響系統改善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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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6/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為民政總署供應“2009年及2010年度燃油及潤滑油”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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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9/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提供“興建祐漢小販大樓的協調及監察服務”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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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8/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興建祐漢小販大樓”的執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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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8/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澳門舊區重整諮詢委員會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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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2008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興建祐漢小販大樓的承攬合同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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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2008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興建祐漢小販大樓的協調及監察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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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2008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美化媽閣街、媽閣斜巷和鹹魚街行人道工程承攬合同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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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5/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設立食品安全統籌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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