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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逗留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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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類別的相關法規:  
  • 第18/2003號行政法規, 核准特別逗留證的式樣
  • 第20/2000號行政法規, 對居住或派駐在澳門特別行政區且享有外交人員地位的外交及領事人員,發給由澳門特別行政區簽發的外交及領事人員證件-廢止一月八日第4/96/M號訓令。

相關內容:  
  • 第192/2003號行政長官批示, 豁免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官方代表機構的工作人員繳納第18/2003號行政法規第四條所規定的特別逗留證的簽發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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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 印務局 - 更新資料日期: 2008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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