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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4/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明年度登記及公證部門每月徵收手續費收入的百分之四十五撥入法務公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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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9/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法務公庫二零零八年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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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執行法務公庫二零零八年財政年度的本身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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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3/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明年度登記及公證部門每月徵收手續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五撥入法務公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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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7/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短期宿舍之管理及運作服務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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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法務公庫二零零七年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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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及執行法務公庫二零零七年財政年度的本身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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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1/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明年度登記及公證部門每月徵收手續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撥入法務公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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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法務公庫二零零六年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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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及執行法務公庫二零零六年財政年度的本身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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