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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法律改革諮詢委員會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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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法律改革諮詢委員會成員的委任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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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1/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大豐商業大廈“B6”,“C6”,“D6”,“E6”,“F6”,“G6”,“H6”,“I6”,“J6”,“K6”,“L6”及“M6”獨立單位的租賃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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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
公佈於二零零五年四月六日第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第95/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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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法律改革諮詢委員會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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