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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意外及職業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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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類別:  
該類別的相關法規:  
  • 第41/2008號行政命令, 調整八月十四日第40/95/M號法令第四十七條第二款、第五十條第四款及第五十一條第一款所規定的限額。
  • 第40/2008號行政命令, 提高“工作意外保險費表及條件”規定中第二章所載表內訂定的百分率為計算基礎的保險費金額。
  • 第48/2007號行政命令, 調整八月十四日第40/95/M號法令第四十七條第二款及第五十條第四款所規定的限額。
  • 第6/2007號法律, 修改工作意外及職業病保險法律制度。
  • 第48/2006號行政命令, 調整八月十四日第40/95/M號法令第二十八條第二款b項、第四十一條第五款a及b項、第四十七條第二款、第五十條第四款及第五十一條第一款所規定的限額。
  • 第12/2001號法律, 修改《工作意外及職業病法律制度》。
  • 第40/95/M號法令, 核准對工作意外及職業病所引致之損害之彌補之法律制度──若干廢止。
  • 第237/95/M號訓令, 核准工作意外及職業病之統一保險單--廢止八月十日第143/85/M號訓令。
  • 第236/95/M號訓令, 核准工作意外保險之保險費表及條件--廢止八月十日第144/85/M號訓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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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 印務局 - 更新資料日期: 2008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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