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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常設秘書處輔助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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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類別的相關法規:  

相關內容:  
  • 第88/2008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常設秘書處輔助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為該秘書處提供論壇網站更新維護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第87/2008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常設秘書處輔助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為該秘書處提供論壇季刊製作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第80/2008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調整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常設秘書處輔助辦公室的常設基金的行政委員會成員。
  • 第75/2008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常設秘書處輔助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提供“第十二屆中國國際投資貿易洽談會—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圖片展的圖片及佈置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 第62/2008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修改公佈於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第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第41/200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第一款第十二項的行文。
  • 第45/2008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常設秘書處輔助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 第98/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常設秘書處輔助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為該辦公室轄下設施提供保安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 第97/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常設秘書處輔助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為該辦公室轄下設施提供清潔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 第85/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常設秘書處輔助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為該秘書處提供論壇季刊製作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 第84/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常設秘書處輔助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為該秘書處提供論壇網站開發設計及維護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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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機關批示摘錄,通告及公告:  

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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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 印務局 - 更新資料日期: 2008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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