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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2008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修改公佈於二零零七年五月十六日第二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第53/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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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2008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人力資源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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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008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認可人力資源辦公室人員工作表現評核結果的權限授予該辦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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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人力資源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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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分配本年度項目為“經常轉移——公營部門——其他——人力資源辦公室”的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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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人力資源辦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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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8/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人力資源辦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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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7/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人力資源辦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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