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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保險中介人業務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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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類別:  
該類別的相關法規:  
  • 第14/2003號行政法規, 修改從事保險中介業務的法律制度
  • 第50/200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核准有關識別獲許可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從事業務的自然人保險代理人及保險推銷員的執照式樣,以及保險經紀人及法人保險代理人的證明書式樣。
  • 第27/2001號行政法規, 修改從事保險中介業務的法律制度——廢止六月五日第38/89/M號法令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及第四十六條。
  • 第51/94/M號法令, 修訂六月五日第38/89/M號法令之若干條文(從事保險中介業務之法律制度)。
  • 第45/91/M號法令, 重新修訂六月五日第38/89/M號法令第十三條(准予在本地區執行業務的保險中介人需繳交之登記稅)。
  • 第28/90/M號法令, 核准商業銀行以設在澳門保險公司的保險代理人身份經營保險中介業務。
  • 第38/89/M號法令, 訂定從事保險中介人業務的制度。

相關內容:  
  • 更正, 第27/2001號行政法規(修改從事保險中介業務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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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 印務局 - 更新資料日期: 2008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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