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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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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  
該類別的相關法規:  
  • 第3/2006號法律, 預防及遏止恐怖主義犯罪。
  • 第9/2002號法律, 訂定澳門特別行政區內部保安綱要法——廢止十二月二十六日第76/90/M號法令及六月二十二日第26/98/M號法令。
  • 第139/SAS/99號批示, 訂定「使用及攜帶自衛及競賽用武器」准照之簽發及續期之年度費用,以及存有「具珍藏價值武器」許可憑單之簽發之年度費用。
  • 第77/99/M號法令, 核准《武器及彈藥規章》──若干廢止。
  • 第121/84/M號法令, 訂定被拾獲交治安警察廳保存之現金及物件的候領期及撥歸本地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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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 印務局 - 更新資料日期: 2008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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