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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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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類別的相關法規:  
  • 第82/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教育發展基金財政援助發放規章》。
  • 第21/2002號行政法規, 修改高美士中葡中學行政領導機關成員授課工作的規定。
  • 第46/SAAEJ/97號批示, 核准官方教育機構之學生紀律制度——廢止七月二十七日第22/SAAEJ/95號批示第二十一條至第二十四條及第23/SAAEJ/95號批示第十四條至第十七條。
  • 第46/97/M號法令, 訂定高中教育課程編排之指導性框架。
  • 第23/SAAEJ/97號批示, 核准關於完成以葡語為授課語言之不同教育程度之證書式樣——若干廢止。
  • 第13/SAAEJ/97號批示, 核准教授品德教育科目領域之道德教育及公民教育、以及道德及公民教育等科目之教師之培訓模式。
  • 第12/SAAEJ/97號批示, 關於以葡文為授課語言之中學教育之學生因故不能上學時之評核事宜。
  • 第11/SAAEJ/97號批示, 修改十一月十五日第26/SAAEJ/93號批示第四十二款。
  • 第4/SAAEJ/96號批示, 核准以葡語為授課語言之中學之考試規章。
  • 第23/SAAEJ/95號批示, 核准高美士中葡中學運作之規定──廢止七月七日第15/SAAEJ/95號批示。
  • 第13/95/M號法令, 訂定澳門高美士中葡學校之組織架構--廢止適用於“高美士中葡中學”之七月五日第三三∕九三∕M號法令。
  • 第26/SAAEJ/94號批示, 關於為以中文為教學語言之官立中學之“葡萄牙語言及文化”學科之教員而確定適當資格事宜。
  • 第39/94/M號法令, 規定初中教育課程組織之指導性框架。
  • 第26/SAAEJ/93號批示, 通過以葡語授課之中學生成績評核制度--廢止四月十一日第五/SASAS/八九號批示,經五月三十日第六五/GM/九○號批示及三月十一日第三/SAAEJ/九三號批示所作之新行文。
  • 第12/SAAEJ/93號批示, 關於通過葡語為教學語言之一般原則、課程編排、課程計劃及教育資源的資助。
  • 第55/91/M號法令, 訂定若干規則關於以中文為教學語言之官方中學所教授各種科目之學歷。
  • 第9/SAESAS/89號批示, 關於中葡學校設立第十一年班制事宜。
  • 第23/SAESAS/88號批示, 關於設立中葡教育第十年級事宜。
  • 第22/SAESAS/88號批示, 訂立關於中葡教育之評分規定。
  • 第37/SAEC/87號批示, 訂定中葡文中學教育之規定事宜。
  • 第129/86/M號訓令, 設立高美士中葡中學及預備學校。
  • 第92/85/M號訓令, 修正三月三十一日第七二/八四/M號訓令附表(學歷相等)。
  • 第72/84/M號訓令, 修正經十一月廿七日第一九七/八二/M號訓令及五月廿八日第九三/八三/M號訓令所修正之五月八日第二○/八二/M號法令附表。
  • 第20/82/M號法令, 訂定教授中學及中學預備班各組、分組科目及專科應具專有及足夠之學歷--撤銷五月九日第14/81/M號及15/81/M號法令。

相關內容:  
  • 第49/99/M號法令, 撤銷澳門利宵中學——若干廢止。
  • 第19/SAAEJ/99號批示, 核准以葡語為教育語言,並透過教學試驗制度實施之中葡教育之幼兒教育、小學教育預備班、小學教育以及初中教育之課程組織。
  • 第35/SAAEJ/98號批示, 規定教育暨青年司司長負責向直至一九九七/一九九八學年結束為止(包括第二階段考試)已就讀於以葡語為教學語言之官制官校或私校之學生發出證明書和文憑,並向其後就讀於以葡語為教學語言之官制私校之學生發出證明書和文憑。
  • 第22/SAAEJ/97號批示, 核准澳門利宵學校之運作規定——廢止七月七日第15/SAAEJ/93號批示。
  • 第24/97/M號法令, 已廢止 - 訂定澳門利宵學校之組織——若干廢止。
  • 第15/SAAEJ/93號批示, 已廢止 - 通過有關澳門利宵中學的運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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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 印務局 - 更新資料日期: 2009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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