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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運動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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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類別的相關法規
相關內容
該類別的相關法規
:
第161/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在第19/2002號行政法規附表一內增加名為《澳門奧林匹克綜合體多層停車場》的設施。
第27/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重新公佈經第99/2002號、第17/2003號、第84/2003號、第10/2004號及第83/200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修改的第19/2002號行政法規附表一,以及核准新的使用澳門體育發展局轄下運動場收費表。
第13/200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將三個體育場館及其設施撥予體育發展局。
第1/2006號行政法規
, 核准體育發展局的組織及運作。
第83/200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修訂第19/2002號行政法規附表一
第29/200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核准《使用望廈體育館收費表》
第10/200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修改第19/2002號行政法規的附表一
第84/200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修訂第19/2002號行政法規附表一,增加列入“澳門理工學院體育館”一項
第17/200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在第19/2002號行政法規附件一內增加“澳門奧林匹克綜合體戶外天地”及把“租用澳門奧林匹克綜合體戶外天地收費表”加入該行政法規附件二的表一內。
第99/200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修訂第19/2002號行政法規附表一(增加列入“澳門奧林匹克游泳館”一項)。
第19/2002號行政法規
, 訂定體育發展局管轄的體育設施和設備的一般使用規定——若干廢止。
第111/GM/98號批示
, 將位於石排灣郊野公園之高卡車場辦公大樓之設施撥給體育總署。
第16/GM/97號批示
, 命令將澳門運動場撥給澳門體育總署。
第75/GM/96號批示
, 將路環小型賽車場之設施交由體育總署負責。
相關內容
:
第29/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在第19/2002號行政法規附表一內增加若干體育設施,並核准使用該等體育設施以及三育戶外天地、澳門運動場及網球學校的附加設備收費表。
第5/GM/96號批示
, 設立氹仔運動場綜合體育館籌設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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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資料日期: 2009年7月5日
ts= 7/5/2009 4:30:26 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