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232/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體育發展局局長,作為簽訂“為澳門東亞運動會體育館改善緊急照明系統”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
|
第231/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體育發展局局長,作為簽訂“為澳門東亞運動會體育館改善不間斷電源供電系統”合同的簽署人。
|
|
第181/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限授予體育發展局局長。
|
|
第75/200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局局長,作為簽訂“澳門東亞運動會體育館貴賓休息室空調系統調整改善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
|
第74/200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局局長,作為簽訂“澳門東亞運動會體育館進行燈光照明控制系統改善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
|
第73/200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局局長,作為簽訂體育發展局總部保安及監察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
第59/200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局局長,作為簽訂澳門奧林匹克綜合體多層停車場辦公室設置演示室合同的簽署人。
|
|
第58/200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局局長,作為簽訂澳門奧林匹克游泳館升降平台檢查維修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
|
第57/200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局局長,作為簽訂嘉模泳池設置鮮風系統合同的簽署人。
|
|
第54/200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局局長,作為簽訂“澳門東亞運動會體育館建造圍網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