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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澳門東亞運動會體育館及其鄰近體育設施清潔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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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為2008北京奧運直播室提供戶外LED顯示屏、燈光和音響器材及提供技術支援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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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氹仔區體育設施清潔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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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4/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向體育發展基金提供體育發展局轄下游泳池救生員服務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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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體育發展局轄下的體育設施保安和售票服務附註合同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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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體育發展局轄下的泳池救生員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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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體育發展局轄下體育場地和總部貨倉滅蟲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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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8/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體育發展基金二零零八年財政年度第二補充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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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3/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體育發展基金二零零八年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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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二零零八年暑期活動報名工作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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