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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7/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為盧家大屋提供清潔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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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6/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為聖若瑟修院聖物寶庫提供清潔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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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為各文物建築提供白蟻防治處理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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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8/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供應蒸餾水供公眾飲用合同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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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為聖奧斯定堂提供管理服務的附註合同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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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為澳門中央圖書館供應二零零八年七月一日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搬運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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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為澳門中央圖書館及歷史檔案館供應二零零八年度網上新聞及資訊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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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文化基金二零零八年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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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為大炮台迴廊提供保安服務的附註合同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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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為《文化雜誌》中文版第66、67、68及69期印刷工作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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