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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8/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
廢止核准《外港新填海區都市規劃章程》的四月十八日第68/91/M號訓令及核准《南灣海灣重整計劃之細則章程》的四月十八日第69/91/M號訓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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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2/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
取替請求地圖繪製暨地籍局提供服務的申請表式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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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9/M號法令,
取消本地區位於路環之部分保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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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96/M號法令,
終止保留一幅位於氹仔之土地予本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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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96/M號法令,
終止保留一幅位於澳門巴波沙大馬路之土地予本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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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96/M號訓令,
調整地圖繪製暨地籍司對其所提供之服務及資產而徵收之費用,以及核准有關之新印件——廢止九月二十六日第209/94/M號訓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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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95/M號法令,
取消保留予本地區之兩幅位於馬場海邊馬路附近彩虹邨,面積分別為四千三百五十二平方米及一千八百二十五平方米之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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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9/94/M號訓令, -
修改地圖繪製暨地籍司徵收之價格及該司所使用之表格模式--廢止三月十三日第四五/八九/M號訓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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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92/M號法令,
撤銷保留予本地區之一幅座落東望洋新街土地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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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91/M號法令,
本地區放棄對路環島水塘附近一土地之保留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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