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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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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類別的相關法規:  
  • 第267/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 取代第16/2004號行政法規的附表一、表三、表五、表六及表八,以及附件一、附件二及附件三所載的資料。
  • 第16/2004號行政法規, 批地溢價金的訂定方法
  • 第164/98/M號訓令, 設立以租賃方式批出城市土地或與城市利益有關之土地之年金支付方式。
  • 第26/96/M號法令, 修改十二月二十六日第51/83/M號法令(以租賃或轉租方式批出之土地)之第一條。
  • 第2/94/M號法律, 修改七月五日第6/80/M號法律(土地法)若干條文。
  • 第219/93/M號訓令, 規範土地法第五五條四款所指有關批給續期所引致之特別稅項之金額計算、程序及繳付方式。
  • 第13/91/M號法律, 對七月五日第6/80/M號法例(土地法)第三九條、四一條、五六條、一一九條訂定新條文--撤銷第6/80/M號法例第四○條d款。
  • 第8/91/M號法律, 重新修訂由七月五日第6/80/M號法律核准之土地法各條款。
  • 第78/84/M號法令, 修正七月五日第6/80/M號法律(土地法)若干條文--撤銷經第第8/83/M號法律修正之第第6/80/M號法律第一五五條二款及一五八條三款條文。
  • 第51/83/M號法令, 訂定有關以租賃方式批給市區土地及市區利益土地引致之權力範圍規則。
  • 第203/83號批示, 關於本地區空置土地無償批給事宜。
  • 第8/83/M號法律, 修訂七月五日第6/80/M號法律(土地法)第四一、五一、五二、一一八、一二四、一三三至一三五、一四三、一五一、一五三至一五八、一六○、一六二、一九五及一九八條等條文。
  • 第6/80/M號法律, 核准土地法--與本法律之規定有抵觸之一般性及特定法律概予撤銷。

相關內容:  
  • 第69/GM/98號批示, 命令公布十二月二十六日第51/83/M號法令原文之中譯本(設立若干關於以租賃方式批出都市性土地及供都市利用之土地而衍生之權利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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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 印務局 - 更新資料日期: 2008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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