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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舶的分類、技術規定及安全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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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類別的相關法規:  
  • 第92/99/M號法令, 制定適用於磁羅經之核准程序,磁羅經之安裝及校正,制訂自差表以及發出有關證書之規定。
  • 第91/99/M號法令, 訂定適用於海上管轄權範圍及在本地區登記之船舶所使用之起重機械之規則。
  • 第461/99/M號訓令, 核准國際載重線證書及國際乾舷免除證書之式樣。
  • 第460/99/M號訓令, 核准確定,臨時及特別適航證書之式樣。
  • 第459/99/M號訓令, 核准航海日誌之式樣。
  • 第458/99/M號訓令, 核准船舶登記摺之式樣。
  • 第79/99/M號法令, 設立關於使用船舶應具備之海圖、航海刊物及航海儀器之規則。
  • 第43/99/M號訓令, 核准無線電通訊業務日誌。
  • 第104/98/M號訓令, 核准船舶及船艇之安全船員人數證明之式樣。
  • 第44/97/M號法令, 規範海上無線電通訊—— 若干廢止。
  • 第5/97/M號法令, 規範船舶及船艇所使用之旗幟及其他可視信號——廢止一九六九年四月十八日第48974號命令。
  • 第4/97/M號法令, 規範確定在澳門港務局登記之船舶及船艇之安全船員人數之程序——若干廢止。
  • 第58/96/M號法令, 對船舶進行分類--若干廢止。
  • 第55/96/M號法令, 訂定在澳門登記之船舶上應配備之藥品、醫療器械及醫療用具--廢止透過八月十六日第463/72號訓令伸延至澳門之二月二十五日第63/72號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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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 印務局 - 更新資料日期: 2009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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