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更正,
公佈於二零零九年五月十八日第二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的第14/2009號行政法規。
|
|
第131/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環境委員會二零零九年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
|
第12/2009號行政法規,
修改《容積200立方米以下的單個液化石油氣容器之儲存設施的安全規章》。
|
|
第11/2009號行政法規,
修改《大功率燃氣設備安裝的安全規章》。
|
第80/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
委任環境委員會全體委員會委員。
|
|
第49/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執行環境委員會二零零九年財政年度的本身預算。
|
|
第319/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設立推動構建節水型社會工作小組。
|
|
第273/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環境委員會二零零八財政年度第二補充預算。
|
|
第22/2008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一九九一年十月四日在馬德里簽訂的《關於環境保護的南極條約議定書》及於同日通過的附件一、二、三和四,以及一九九一年十月十七日在波恩通過的附件五的英文正式文本及中、葡文譯本。
|
|
第14/2008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就一九九七年十二月十一日訂於京都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京都議定書》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通知書中、英文文本的適用部分及相應的葡文譯本,以及該議定書的中文正式文本及葡文譯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