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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2010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能源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為澳門特區政府研究及建立節能表現評估法”合同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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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2010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能源業發展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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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2010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能源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旅遊學院太陽能光伏系統試驗工程項目”協議書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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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2009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能源業發展辦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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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9/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環境諮詢委員會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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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2009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能源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2010年能源業發展辦公室清潔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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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2009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能源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旅遊學院中央空調餘熱回收系統試驗計劃”合同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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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2009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更改能源業發展辦公室之常設基金的行政委員會的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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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2009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能源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照明指引成效研究及世遺地區照明設計標準制定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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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2009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能源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公共部門及機構能源效益及節能計劃——能耗數據庫及標準借鑒研究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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