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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2/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審計署助理審計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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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008號審計長批示,
修改第2/2008號審計長批示第一款第七項及第九項的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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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008號審計長批示,
修改第1/2007號審計長批示第一款第六項、第八項及第十七項的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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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審計署二零零八年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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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008號審計長批示,
將若干職權授予審計長辦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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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執行審計署二零零八年度的本身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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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08號審計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審計局局長,作為簽訂有關租用“皇朝廣場”二十樓租賃合同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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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007號審計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審計局局長,作為簽訂有關租用“皇朝廣場”二十樓的租賃合同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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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007號審計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綜合支援廳廳長,作為簽訂取得資訊設備的維修保養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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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007號審計長批示,
修改第2/2001號審計長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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