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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8/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訂定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中有關直接選舉和間接選舉的權利的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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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009號決議,
關於修改規範《對政府工作的質詢程序》的第2/2004號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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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009號決議,
關於修改通過《立法會議事規則》的第1/1999號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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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09號決議,
關於審議二零零七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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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2009號行政命令,
將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十八條所定的許可開支的權限授予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但以五月十二日第64/2009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所定的總開支預算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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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2009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分配本年度項目為“經常轉移——公營部門——其他——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 的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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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體會議第2/2009號議決,
通過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二零零九財政年度的第一補充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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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體會議第1/2009號議決,
通過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二零零八年度管理帳目及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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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訂定各候選名單在二零零九年立法會選舉的開支限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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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及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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