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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5/2004號行政長官批示,
重新公佈第9/1999號法律通過的《司法組織綱要法》全文;該文本已引入由第7/2004號法律及第9/2004號法律作出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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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2004號行政命令,
公佈初級法院的法庭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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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2004號行政法規,
初級法院法庭的設立及轉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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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99/M號法令, -
對共和國總統有關授予澳門法院完全及專屬審判權之聲明之相關問題作出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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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99號共和國議會決議,
(命令在《澳門政府公報》內刊登一九八二年十一月十五日《共和國公報》第二百六十四期第一組副刊第28/82號法律;該法律曾被一九八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共和國公報》第二百七十二期第一組副刊第143/85號法律、一九八九年九月七日《共和國公報》第二百零六期第一組第85/89號法律、一九九五年九月一日《共和國公報》第二百零二期第一組A第88/95號法律及一九九八年二月二十六日《共和國公報》第四十八期第一組A副刊第13-A/98號法律所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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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8-A/99號共和國總統令,
自一九九九年六月一日起賦予澳門各個法院完全及專屬之審判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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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8/M號訓令,
核准司法人員工作證之新式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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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之裁判,
Recurso obrigatório do MP. Agravação da pena. Imposto de justiç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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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GM/94號批示,
定出二月九日第六/八七/M號法第三十二條中所提及之補償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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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GM/93號批示, -
按照二月九日第六/八七/M號法令第三十二條規定,訂定一九九四年度司法官員及法院人員法定辦公時間以外工作之應收酬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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