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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3/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修改第181/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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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09號法律,
增加第21/88/M號法律《法律和法院的運用》的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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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5/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提供“新法院大樓修改施工計劃”服務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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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2008號行政命令,
將澳門特別行政區各級法院院長的委任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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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
更正公佈於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三日第二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的第6/2008號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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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008號法律,
打擊販賣人口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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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1/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澳門世界貿易中心有限公司自願仲裁中心的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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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008號法律,
透過修改七月十五日第6/96/M號法律禁止層壓式傳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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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2007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關於內地與澳門特別行政區相互認可和執行仲裁裁決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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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1/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新建法院大樓圖則”編製服務的執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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