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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若干名禁毒委員會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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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9/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設立禁毒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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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
更正公佈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日第四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的第47/2007號行政命令中文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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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2007號行政命令,
將四名外籍檢察院司法官的聘用合同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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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4/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一名代表檢察院的精神衛生委員會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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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2004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於一九六五年十一月十五日在海牙簽訂的《關於向國外送達民事或商事司法文書和司法外文書公約》之中文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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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5/2004號行政長官批示,
重新公佈第9/1999號法律通過的《司法組織綱要法》全文;該文本已引入由第7/2004號法律及第9/2004號法律作出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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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2003號行政命令,
經檢察長提名,以合同聘任方式任命一名外籍檢察院司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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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
更正刊登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八期第一組的第42/2003號行政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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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2003號行政命令,
將外籍檢察院司法官的聘用合同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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