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清洗黑錢

相關類別

該類別的相關法規

摘要 日期 ▼
第227/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訂定為實現攜帶現金和無記名可轉讓票據出入境申報義務的目的指定金額。 2017/07/17
第228/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正式語文及英文的攜帶現金和無記名可轉讓票據出入境申報書表格的式樣。 2017/07/17
第8/2017號法律, 修改《刑法典》。 2017/06/26
第6/2017號法律, 監管攜帶現金和無記名可轉讓票據出入境。 2017/06/12
第17/2017號行政法規, 修改第7/2006號行政法規《清洗黑錢及資助恐怖主義犯罪的預防措施》。 2017/05/29
第3/2017號法律, 修改第2/2006號法律《預防及遏止清洗黑錢犯罪》及第3/2006號法律《預防及遏止恐怖主義犯罪》。 2017/05/22
第6/2016號法律, 凍結資產執行制度。 2016/08/29
第7/2006號行政法規, 核准清洗黑錢及資助恐怖主義犯罪的預防措施。 2006/05/15
第2/2006號法律, 預防及遏止清洗黑錢犯罪。 2006/04/03
第6/97/M號法律, 制定有組織犯罪法律制度——廢止二月四日第1/78/M號法律。 1997/07/30

被廢止/不生效

第24/98/M號法令, 已廢止 - 訂定就可能屬於七月三十日第6/97/M號法律第十條所指犯罪之可疑活動作出通知之義務。 1998/06/01

相關內容

法規分類
摘要 日期 ▼
第10/2022號法律, 通訊截取及保障法律制度。 2022/07/25
第149/2020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金融情報辦公室主任,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簽署《關於洗錢和恐怖主義融資的風險評估有償諮詢服務協議》。 2020/11/04
第40/2020號行政命令, 授予保安司司長一切所需權力,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簽署《關於洗錢和恐怖主義融資的風險評估有償諮詢服務協議》。 2020/10/27
第64/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多名凍結制度協調委員會成員。 2020/03/11
第246/2018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第22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四款及第十款。 2018/10/15
第291/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凍結制度協調委員會”的成員。 2016/08/31
第31/2016號行政命令, 將若干權力授予經濟財政司司長,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加拿大金融交易暨報告分析中心簽署有關在預防及遏止清洗黑錢及恐怖主義融資犯罪方面互換金融情報的諒解備忘錄。 2016/05/30
第26/2016號行政命令, 將若干權力授予經濟財政司司長,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孟加拉金融情報組織簽署有關在預防及遏止清洗黑錢及恐怖主義融資犯罪方面互換金融情報的諒解備忘錄。 2016/05/09
第1/2015號行政命令, 將若干權力授予經濟財政司司長,以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英國金融情報組織簽署有關在預防及遏止清洗黑錢及恐怖主義融資犯罪方面互換金融情報的諒解備忘錄。 2015/01/12
第49/2014號行政命令, 將若干權力授予經濟財政司司長,以便與美國金融犯罪執法網絡簽署有關在預防及遏止清洗黑錢及恐怖主義融資犯罪方面互換金融情報的諒解備忘錄。 2014/11/24
19/3/2024 19:33:31 WF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