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
法例
>
澳門特別行政區法例
>
對外事務 - 國際法
對外事務 - 國際法
◄◄
|
- 100
|
- 10
|
◄
|
►
| + 10 | + 100 |
►►
第 519頁內的第 512頁
國際法
對外事務 - 國際法 - 其他
國際法
:
印度尼西亞共和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以換文方式就印度尼西亞共和國駐香港總領事館領區擴大至澳門特別行政區達成的協議
, 二零零八年三月三日/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七。
新加坡共和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以換文方式就新加坡共和國駐香港總領事館領區擴大至澳門特別行政區達成的協議
, 二零零八年一月十一日/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一日。
《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長期睦鄰友好合作條約》
, 二零零七年八月十六日在比什凱克簽訂
新加坡共和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以換文方式就新加坡共和國駐香港總領事館領區擴大至澳門特別行政區達成的協議
, 二零零七年二月十七日/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七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颱風委員會關於颱風委員會秘書處行政、財務及相關安排的協定》
, 2007年2月13日在澳門簽署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颱風委員會關於颱風委員會秘書處東道國協定》
, 2006年12月7日在馬尼拉簽署
安哥拉共和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以換文方式就安哥拉共和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設立總領事館達成的協議
, 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七日/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六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葡萄牙共和國訂定對其代表處及職員適用的稅務特權協定》
, 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三日在里斯本
《亞太空間合作組織公約》
, 二零零五年十月二十八日訂於北
《上海合作組織特權與豁免公約》
, 2004年6月17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上海合作組織關於秘書處的東道國協定》
, 2004年6月17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新西蘭領事協定》
, 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六日在奧克蘭簽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俄羅斯聯邦領事條約》
, 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莫斯科簽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印度共和國以換文方式達成的、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印度共和國領事條約》適 用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協議》
, 一九九一年十二月十三日在新德里簽訂
《關於環境保護的南極條約議定書》
, 一九九一年十月四日在馬德里簽訂
《一九四九年八月十二日日內瓦四公約關於保護國際性武裝沖突受難者的附加議定書》
, 1977年6月8日內瓦
《一九四九年八月十二日日內瓦四公約關於保護非國際性武裝沖突受難者的附加議定書》
, 1977年6月8日內瓦
《關於防止及懲處侵害應受國際保護人員包括外交代表的罪行的公約》
, 1973年12月14日於紐約
《維也納條約法公約》
, 1969年5月23日於維也納
《不擴散核武器條約》
, 1968年7月1日於倫敦、莫斯科、華盛頓
《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
, 1963年4月24日於維也納
《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
, 1961年4月18日於維也納
《南極條約》
, 1959年12月1日於華盛頓
《關於戰時保護平民之日內瓦公約》
, 1949年8月12日於日內瓦
《世界氣象組織公約》
, 1947年10月11日
《聯合國憲章》(經1971年修訂)
, 1945年6月26日於舊金山
《國際法院規約》
, 1945年6月26日於舊金山
《和平解決國際爭端公約》
, 1899年7月29日於海牙
下載中...
Home
RSS
澳門特別行政區法例光碟
印務局展室
網頁鏈結
澳門明信片
意見箱
訂閱
搜尋器
印務局
澳門官印局街
電話: (853) 2857 3822
-
圖文傳真: (853) 2859 6802
電子郵件:
info@io.gov.mo
使用須知
© 2008 - 印務局 -
更新資料日期: 2008年12月2日
ts= 12/2/2008 9:58:46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