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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2009號行政命令,
許可金融機構“誠興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澳門分行”合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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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2006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批准誠興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在葡萄牙里斯本開設一所代理辦事處,經營按照七月五日第32/93/M號法令核准的《金融體系法律制度》第二十八條所規定的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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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003號行政命令 - ,
許可“中國工商銀行”在澳門特別行政區開設一分行,以便按照《金融體系法律制度》的規定從事銀行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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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SAEF/91號批示,
核准誠興銀行有限公司提增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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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5/CE號批示,
關於核准?生銀行有限公司修改組織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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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4/CE號批示,
關於核准誠興銀行有限公司總行遷址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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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3/CE號批示,
核准誠興銀行有限公司資本額增至澳門幣五千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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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72號立法性法規,
核准「誠興(譯音)銀號」改組為「誠興銀行有限公司」商業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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