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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4/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提供“澳門垃圾焚化中心新廠房的營運及保養”服務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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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2006號行政命令,
將若干權力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作為訂立澳門垃圾焚化中心營運及保養服務批給合同的公證契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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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提供“澳門垃圾焚化中心營運及保養”服務的執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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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1/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焚化中心——更換初級過熱器設備及安裝服務”的執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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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開展澳門固體垃圾焚化中心設備擴容和現代化的綜合管理服務,包括設計、工程管理和營運及保養附加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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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開展澳門固體垃圾焚化中心設備擴容和現代化的綜合管理服務,包括設計、工程管理和營運及保養附加服務”工作的執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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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2/99/M號訓令,
許可就經營及維持澳門固體廢料焚化中心訂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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