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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2/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和記電話(澳門)有限公司建立及經營一個採用WCDMA系統的公共地面流動電信網絡及提供相關的公用地面流動電信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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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9/2006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核准澳門特別行政區編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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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200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勞工事務局局長,作為簽訂向該局提供流動電話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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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2004號行政法規,
訂定公共電信網絡互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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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8/2002號行政長官批示,
按照第2/2002號牌照的規定及條件,核准和記電話(澳門)有限公司建立及營運一個公共電信網絡和提供公用地面流動電信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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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
批准和記電話(澳門)有限公司建立及營運一個網絡以及提供公用地面流動電信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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